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0-08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提出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保障措施,确保我省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2021年至2025年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全面落实,水库标准化管理持续实施,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

通知明确六大工作举措。一要严格执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抓紧完成已建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二要切实落实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制度。加快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任务;认真开展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意见审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全省大中型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核查,以及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抽查。三要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编制“十四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保障按期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对已完工的除险加固工程,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四要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建立退出机制,对功能丧失、淤积严重,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者经济不合理的,经充分论证后实施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五要持续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逐库落实行政、主管、管理、技术和巡查责任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库运行安全;按照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六步法”要求,常态化推进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六要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完善江西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通知强调,要确保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资金投入责任、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等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水利厅要加强跟踪督促,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