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编号:STJH-20220715
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 · 江西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河湖及水利工程监管系统水利工程监管模块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就其所需的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
1、竞争性磋商编号:STJH-20220715;
2、(项目)名称:河湖及水利工程监管系统水利工程监管模块采购;
3、建设周期:3个月。
4、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1 |
河湖及水利工程监管系统水利工程监管模块采购 |
详见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
项 |
1 |
1500000 |
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文件获取方式:从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4日至公司官网下载。
7、竞争性磋商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携带盖公章的授权委托函的代表参加。
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磋商地点在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9楼)。
采 购 人: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9楼
一、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河湖及水利工程监管系统水利工程监管模块采购 |
2 |
2.1 |
采购人: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赟 电 话:+86-18170848518 |
3 |
3.1 |
投标保证金:无 |
4 |
4.1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90天 |
5 |
5.1 |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
6 |
6.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45分(北京时间) |
7 |
7.1 |
磋商时间:2022年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 |
8.1 |
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 |
二、采购人与供应商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 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3. 合格供应商
3.1 详见“磋商公告”。
4. 供应商代表
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5. 磋商费用
5.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工程、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第六章 评审标准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7.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1 磋商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磋商截止时间。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
9.2磋商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磋商响应书
(2) 报价表
(3)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技术(服务)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2.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附件6)。
1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项目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项目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 对满足服务要求的详细说明。
2) 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指标。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磋商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约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以人民币报价。
14.2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14.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计算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服务需求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服务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服务需求有异议,须在开标前3天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服务需求已包含的所有内容。
15.2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转帐;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其它形式。
15.3 任何未按第15.1和第15.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4 在采购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5.5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6. 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应自磋商之日起,并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六、磋商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 磋商小组
22.1本次磋商由采购单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5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3. 磋商程序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应持正式授权委托书签到并出席本次项目磋商。
23.2采购人、监督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查验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身份及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磋商地点。
23.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磋商内容,并进行初审。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3.4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 未提交磋商响应书;
2) 未提交报价表;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5) 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6)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付款方式的;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按照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磋商。
24.2磋商双方可就技术、商务、价格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24.3 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4 技术、商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最终报价计算报价得分。
24.5在磋商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报价无效。
24.6当全部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再次进行报价或本次磋商失败。若再次报价仍超出采购预算,磋商小组可宣布本次磋商失败。
24.7磋商开始到中标单位确定后,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磋商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25.1在各磋商响应文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排序。
26.1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接触。
26.2 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为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18.3供应商应将18.1条和18.2条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8.4 内外层信封均应:
封口处有磋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8.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磋商截止时间
19.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公告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
20.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0.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 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21.1 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七. 授予合同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 磋商小组将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
27.2 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编制竞争性磋商报告并送采购人。
27.3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后予以确认,并依据磋商报告的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8.公示
28.1 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上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
28.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29. 成交通知书
29.1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30.2 磋商文件、中标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模板)
合同编号: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年 月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规范文本,各部门请依规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本合同示范文本所表述的“【 】”、“ ”和表格中的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无需填写的,应当注明“无”的字样。
四、在具体订立合同时,应当删除本合同示范文本所表述的“【 】”符号。
五、本合同书除尾页签订盖章外,内容填写原则上应使用电子录入,特殊情况手写的,字迹应清晰可辨。
六、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于合同范本中增加条款,增加条款后的合同,应经过法律顾问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
法定代表人:【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合同条款
一、技术服务的目标、内容及方式
(一)技术服务的目标: 。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 。
(三)技术服务的方式: 。
二、技术服务履行的地点、期限及计划
(一)技术服务地点: 。
(二)技术服务期限: 。
(三)技术服务计划: 。
三、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四)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五)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四、技术协作与技术指导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技术资料: 。
2.提供工作条件: 。
3.其他: 。
4.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相应技术服务工作。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业务方面涉及的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保密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持续跟踪甲方使用情况,提供免费专业咨询服务,确保提供的技术服务正常运行。
4.其他: 。
5.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五、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六、技术服务验收
(一)验收时间: 。
(二)验收地点: 。
(三)验收标准: 。
(四)验收方法: 。
七、 知识产权归属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乙、双 )方所有。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乙、双)方所有。
八、项目联系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报酬与付款方式
(一)技术服务费用
1.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总价为(已含税)¥ (大写: )
2.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价格波动对技术开发、服务咨询等成本的影响不予以考虑。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逾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付款时间与方式
1. 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软件上线运行后支付40%上线款;上线验收通过后,支付20%验收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且无质量问题一年内无息一次性支付;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为转账或银行汇票。
(三)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登记号:
营业地址: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付款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付款信息的更改
乙方(付款信息)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10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如未正确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而影响相关款项的支付,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违约与处罚
(一)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每延期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欠付金额的1‰的违约金。
(二)乙方自约定开展工作之日起 7 日内,不开展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
(三)因乙方过错造成项目延期的,则自项目应完成之日起,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乙方延期超过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日期届满后20天仍旧延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已付款项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五)乙方所提交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未通过验收的,甲方可拒付报酬,限期乙方改正,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改正期限 7日内仍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十一、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之处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且违约方应对另一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等)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 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索赔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二)如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后,乙方仍未作书面答复,应认为乙方默认接受上述索赔。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四、不正当利益
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对方或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违约方同意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向守约方赔偿,该金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定义
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等其他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事件。一方缺少资金并非不可抗力事件。
(二)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至最低限度。
4.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十六、保密条款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有与本合同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统计、客户、商业和人员等所有文件、数据、资料或口头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及由本项目实施而形成的所有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
(二)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
(三)保密期限:无限期保密,直至双方同意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四)泄密责任:如一方违反了上述保密条款,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己方未尽保密义务而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十七、送达
(一)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等联系方式。以快递形式寄出的,寄出3日后视为对方收到;以邮件、传真、微信形式发出的,发出当天视为对方收到;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对方工作人员签收即视为送达。
(二)一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约定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因任何一方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变更而未通知对方当事人,导致对方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发至合同约定联系地址却无法送达的,一经发出并到达合同约定联系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四)合同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讼/仲裁的,本合同地址原则上作为法院/仲裁机构送达司法文书的地址。
十八、其它
(一)本合同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附件形式存在的技术说明、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等有关合同特定信息的文件资料。所有附件说明、会议纪要、技术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当附件说明等文件内容与合同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各方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乙方(盖章):【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 |
联系地址:【 】 |
签字时间:【 】 |
签字时间:【 】 |
1. 磋商响应书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磋商公告(磋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1) 磋商响应书
(2) 报价表
(3)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技术(服务)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服务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7.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2. 报 价 表
供应商名称: 磋商编号: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总 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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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18.2条的规定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也应附有此表。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2.1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磋商编号: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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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大写)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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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注:小、微企业产品在备注栏中注明,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磋商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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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磋商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磋商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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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商务条款包括建设周期、付款方式、服务(交付)地点、货物采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内容。
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6.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5.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附后);
6-6.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附后);
6-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6-8.投标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6-5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必需的设备。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年 月 日
6-6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年 月 日
6-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致: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年 月 日
7.技术商务部分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一、采购需求及清单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一 |
系统首页 |
以水利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为参考,拓展水利工程对象范围,包括不限于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等;在水利部系统统计指标的基础上补充一部分江西本地化管理指标,以图表方式进行展示,支持按“省-市-县”向下穿透 |
二 |
工程地图 |
|
1 |
工程概况 |
以水利一张图为基准框架,抽取建管处工程管理业务涉及的水利工程空间数据,以工程规模或工程等别等重要字段统计细项数量,勾选以图层方式加载,支持查看目标对象的属性信息(概要)、综合信息(详细)以及全景信息(重点)的展示 |
2 |
监测预警 |
以专题地图方式展示水利工程监测预警统计信息,包括:水库水情、雨情、大坝监测实时信息及告警信息 |
3 |
运行管理 |
以专题地图方式展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统计信息,包括:工程巡查实巡情况、维养完成情况、隐患处理情况及最近巡查时间 |
4 |
考核评价 |
以专题地图方式展示水利工程考核评价统计信息,包括:考核工程(达标工程、未达标工程)数量及分数排名 |
三 |
工程信息 |
|
1 |
水库(大中型)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基本信息】:属性信息 【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鉴定、*工程达标、*应急预案、*监测设施、安全生产、防汛准备 【运行管理】:岗位设置(关键岗位口袋本)、管理手册(手册、制度、上墙图片)、操作规程(手册、关键部位明示)、运行观测、巡视监测、运行调度(规程、调度指令记录)、工程划界(管理范围、界桩、标识标牌)、档案管理、水库水质 【养护管理】:*维修养护、养护经费 【管理保障】:激励机制(管理自评、督查整改、奖惩挂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智能巡查、视频监控) 【其它】:社会评价、物业化管理、安全生产评级 |
2 |
水库(小型)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基本信息】:属性信息 【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鉴定、*应急预案、防汛准备、安全生产(安全报告) 【运行管理】:注册登记、标识标牌、*巡查观测、调度运行、用水管理、水库水质、信息档案管理、督查整改 【养护管理】:*维修养护、养护经费 【管理保障】:培训情况、考核情况、奖惩措施 【其它】:物业化管理、信息化管理 |
3 |
水闸(大中型)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
4 |
灌区(大中型)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
5 |
堤防(国有)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
6 |
堤防(乡村管理)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
7 |
泵站(大中型)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
8 |
农饮工程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
9 |
农村水电站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
10 |
国家基本水文站 |
详情展示参考考核标准分类 |
四 |
查认改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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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问题清单 |
以列表形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查认改罚问题清单,支持省市管理人员进行问题上报、审批操作以及整改流程记录追踪查看 |
2 |
问题整改 |
以列表形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查认改罚问题清单,支持工程直管单位相关人员填写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改流程记录追踪查看 |
3 |
抽查清单生成 |
支持自定义工程抽查筛选条件,基于随机算法生成抽查清单并保存 |
五 |
监测预警 |
|
1 |
设施在线监测 |
展示水利工程现场监测设施传感器在线情况,包括:水雨情、大坝位移、大坝渗压、大坝渗流等 |
2 |
设施预警分析 |
建立预警规则,对水利工程监测实时数据智能分析,对异常监测数据进行动态预警 |
六 |
统计分析 |
统计水库、水闸及其他相关水利工程的各类考核指标信息 |
1 |
水库-工程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统计信息,包括:工程总数、规模数量、注册登记数等 |
2 |
水库-责任人统计 |
系统为省、市、县建管人员默认以统计图表的方式展示责任人落实指标项,点击对应的指标项统计记录后,系统以工程列表详情页面的形式展示具体的指标信息,支持按条件进行筛选过滤展示,以及导出工程指标数据清单操作 |
3 |
水库-安全鉴定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安全鉴定统计信息,包括:管理区划、期限内、期限外、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 |
4 |
水库-标准化等级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标准化等级统计信息,包括:管理区划、工程数量、一级(达标)、二级(达标)、三级(达标)、四级(达标)、未达标、达标率 |
5 |
水库-降等报废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降等报废统计信息 |
5 |
水库-降等报废 |
系统为省、市、县建管人员默认以统计图表的方式展示降等报废指标项,点击对应的指标项统计记录后,系统以工程列表详情页面的形式展示具体的指标信息,支持按条件进行筛选过滤展示,以及导出工程指标数据清单操作 |
6 |
水库-病险水库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病险水库工程度汛措施统计信息 |
7 |
水库-除险加固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除险加固统计信息,包括:初设批复、项目开工、主体完工、蓄水验收、竣工验收等 |
8 |
水库-应急管理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及批复情况统计信息 |
9 |
水库-设施监测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监测设施现状情况统计信息,包括:水雨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的站点在线情况 |
10 |
水库-工程划界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安全鉴定统计信息,包括:管理区划、工程数量、已完成划界、未完成划界、完成率 |
11 |
水库-调度规程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调度规程编制及批复情况统计信息 |
12 |
水库-工程巡查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安全鉴定统计信息,包括:管理区划、工程数量、合规巡查、不合规巡查、巡查合格率、水位上报、水位未上报、上报合格率 |
13 |
水库-工程维养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安全鉴定统计信息,包括:管理区划、工程数量、合规维养、不合规维养、维养合格率、维养次数 |
14 |
水库-物业化管护统计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安全鉴定统计信息,包括:管理区划、工程数量、有管理单位、集中管理、以大带小、政府购买服务、其他、物业化占比 |
15 |
水库-问题销号 |
图表方式展示用户所在区域的水库工程问题销号统计信息,包括:问题总数、已整改、整改中、待整改、整改率 |
16 |
水闸(大中型) |
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切换对应的统计指标 |
17 |
其它工程 |
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切换对应的统计指标 |
七 |
考核评价 |
|
1 |
评价指标 |
参考《江西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中涉及的各类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构建评价指标,支持用户自定义指标内容 |
2 |
评价模板 |
支持评价指标自定义组合构建不同工程类型的考核评价模板,支持标准分设置 |
3 |
考核任务 |
允许省级管理员用户角色新增、编辑、删除考核任务信息,对添加的考核任务关联工程,设置考核起止时间、填报截止时间 |
4 |
自评填报 |
工程管理单位接收考核任务对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进行自查自评,按照考核模板逐项指标完成自评打分 |
5 |
评价填报 |
县级管理员可以对工程管理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常态化评价,针对每个指标重新评价打分 |
6 |
抽查复核 |
省市级管理员可以对地方提交工程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对抽中的工程进行重新打分 |
7 |
考核结果 |
考核任务开始后,可以随时查看工程考核每个阶段的评分记录和综合得分 |
八 |
移动端APP |
|
1 |
首页 |
重点统计指标:展示用户所在区域工程数量、规模、标准化等级、安全鉴定、物业化情况等重要统计信息 |
2 |
工作台 |
任务管理:问题上报、隐患管理; 工程信息展示:按不同工程类型展示工程列表信息,支持点击工程查看工程详情(基本信息、责任人、面貌、标牌、安全监测、运行管理、工程档案等)信息; 统计:问题销号统计、工程巡查统计、工程维养统计、工程隐患统计 |
3 |
地图 |
工程搜索:支持在地图中搜索指定工程展示工程空间位置和基本属性信息,以及提供第三方导航信息; 地图切换:支持切换矢量、影像以及其它第三方地图 |
4 |
综合监控 |
水情、雨情、视频、大坝安全监测实时信息展示 |
5 |
我的 |
个人信息、收藏、帮助说明、其他设置 |
注:技术(参数)要求需在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填写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商务要求
2.1 建设周期
3个月,按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
2.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软件上线运行后支付40%上线款;上线验收通过后,支付20%验收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且无质量问题一年内无息一次性支付;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服务(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货物采购要求:
2.4.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2.4.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2.4.3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设备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4投标人应保证在提供本项目的设备、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有设备的知识产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5卖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性能、功能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2.5售后服务要求:
2.5.1 技术服务类产品: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6个月(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注:商务要求需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性审查
1、满足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
2、投标有效期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须按磋商文件“第四章附件6”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
5、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响应必须与事实相符,不得有虚假投标;
6、不得提交可调整报价;
7、不得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
9、须满足磋商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10、须满足磋商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的服务要求。
三、评审标准
1.1磋商小组:本次磋商由采购单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5人及以上单数。
1.2评标步骤: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磋商内容,并进行初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3磋商:
1.3.1磋商小组按照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磋商。
1.3.2磋商双方可就技术、商务、价格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1.3.3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
1.3.4技术、商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最终报价计算报价得分。
1.3.5在磋商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响应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报价无效。
1.3.6磋商开始到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磋商小组、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磋商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1.4 磋商文件的修正: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5 评价与计分:对各磋商响应文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排序。
1.6 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二)、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
2 |
技术分 (50分) |
主要技术指标 (20分) |
全部响应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有一项负偏离得0分。 (评分依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
实施方案(30分) |
根据投标投标人对需求理解与分析、总体设计方案、主要功能点响应、施工组织的情况综合评定,优26~30分、良20~25 、中15~19、差0~14分; | ||
3 |
商务分 (20分) |
商务评分(10分) |
全部响应磋商文件商务要求的得10分,有一项负偏离得0分。 (评分依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商务响应/偏离表) |
售后服务(10分) |
1、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提供整体的质保期免费服务,且提供 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护通知后随时响应。满足得5分。 2、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承诺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在 2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得 5分;承诺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满足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进行佐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备注: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排序前三的供应商的投标材料进行核查,严禁虚假应标,串标围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候选排序资格。
